石家庄长安区各学校招生简章出炉!家长快看~
河北青年报《家长会》周刊官微
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
前两天,
石家庄各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已经截止了,
接下来就是现场报名了。
按照长安区教育局安排,
长安区各小学
现场报名从7月1日就开始了,
一起来看一下各学校的招生简章吧~
石家庄市长征街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
根据《长安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长政教〔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小学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学入学年龄规定
足龄原则。2019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房户一致原则。户口本和房产证一致的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行分配。要求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依规调剂原则: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4.本市户籍报名必备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儿童预防接种卡。无购房租住的,提供租房合同,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核查。
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需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下载“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进行报名,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6日每天7:00—21:00。)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和其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请入小学的家长于7月14日网上查询分配结果,7月15日—16日持“五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孩子到学校核验证件。(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3)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儿童预防接种卡。
2.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一)正东路至和平东路,平安北大街至栗康街;
(二)圆明路至健康路,栗康街至建设北大街
(本范围内不含金恒小区,此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调剂到栗胜路小学就读)。
五、招生时间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小学6月6日—6月16日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现场验证时间:7月15日--16日
2.本市户籍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
六、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为了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特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希望家长遵守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7月1日 正东路至和平东路,平安北大街至长征街
7月2日 正东路至和平东路,长征街至栗康街;圆明路至健康路,栗康街至建设北大街
七、特别提示
1.实行入学登记制度。为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学校要实行入学登记制度,小学6年之内原则上每个家庭住址只接收一个家庭的学生入学。
2.报名登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长安区的入学资格。
3.录取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请家长在报名期间报名即可,无须提前排队。
招生咨询电话:89880407
2019年 6月14日
盛世长安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
根据《长安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长政教〔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小学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学入学年龄规定
足龄原则。2019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房户一致原则。户口本和房产证一致的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行分配。要求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依规调剂原则: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4.本市户籍报名必备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儿童预防接种卡。无购房租住的,提供租房合同,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核查。
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需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下载“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进行报名,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6日每天7:00—21:00。)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和其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请入小学的家长于7月14日网上查询分配结果,7月15日—16日持“五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孩子到学校核验证件。(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3)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儿童预防接种卡。
2.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翟营北大街至盛世长安小区西侧路(未命名),和平东路至光华路
五、招生时间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小学6月6日—6月16日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现场验证时间:7月15日--16日
2.本市户籍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
六、具体时间安排
1. 为避免出现报名拥挤排队等安全隐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请家长按楼号进行招生登记。入校时进行证件初验,并根据初验情况,由校方发放登记顺序号码。(此号码和分班、入学无关)
7月1日 | 上午8:00 初验发号 | 1号楼-6号楼 |
下午1:30 初验发号 | 7号楼-12号楼 | |
7月2日 | 上午8:00 初验发号 | 13号楼-19号楼 |
下午1:30 初验发号 | 解决遗留问题 |
2.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家长携带入学儿童,进行招生登记。
七、特别提示
1.实行入学登记制度。为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学校要实行入学登记制度,小学6年之内原则上每个家庭住址只接收一个家庭的学生入学。
2.报名登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长安区的入学资格。
3.录取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请家长在报名期间报名即可,无须提前排队。
招生咨询电话:83070405
2019年 6月13日
根据《长安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长政教〔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庄园小学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学入学年龄规定
足龄原则。2019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房户一致原则。户口本和房产证一致的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行分配。要求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依规调剂原则: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4.本市户籍报名必备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无购房租住的,提供租房合同,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核查。
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需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下载“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进行报名,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6日每天7:00—21:00。)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和其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请入小学的家长于7月14日网上查询分配结果,7月15日—16日持“五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孩子到学校核验证件。(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3)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儿童预防接种卡。
2.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桃园路以北,胜利北大街以东至石津灌区(本范围内来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调剂到柳辛庄小学就读。请相关家长在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到柳辛庄小学进行验证)。
五、招生时间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小学6月6日—6月16日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现场验证时间:7月15日--16日
2.本市户籍报名时间:7月1日—7月3日
六、具体时间安排
2019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为了减少家长等候时间,此次招生我校实行分区域、分时间段进行,家长不必熬夜排队,请严格按以下安排 带 孩 子 前来报名。
7月1日上午:四水厂路宿舍及四水厂路以北,石津灌区以南区域;古运码头1-27号楼;
7月1日下午:幸福路以南,桃园路以北区域;
7月2日:铁院北路以南,幸福路以北区域;桃园路至恒立苑小区区域。
7月3日:继续招生并解决遗留问题。
七、特别提示
1.实行入学登记制度。为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学校要实行入学登记制度,小学6年之内原则上每个家庭住址只接收一个家庭的学生入学。
2.报名登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长安区的入学资格。
3.录取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请家长在报名期间报名即可,无须提前排队。
招生咨询电话:86856158
庄园小学
2019年 6月13日
根据《长安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长政教〔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小学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学入学年龄规定
足龄原则。2019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房户一致原则。户口本和房产证一致的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进行分配。要求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2.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依规调剂原则: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4.本市户籍报名必备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儿童预防接种卡。无购房租住的,提供租房合同,无房证明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局核查。
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均需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jy.net.cn/),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或下载“阳光招生”手机客户端进行报名,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6日—6月16日每天7:00—21:00。)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报名表,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和其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请入小学的家长于7月14日网上查询分配结果,7月15日—16日持“五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孩子到学校核验证件。(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3)住房证明: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房证明需与《居住证》上登记住址一致。(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5)儿童预防接种卡。
2.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四、招生范围
东二环至谈固南大街,裕华东路至建明中路;谈固东街至谈固南大街,建明中路至中山东路。
五、招生时间
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小学6月6日—6月16日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现场验证时间:7月15日--16日
2.本市户籍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
六、具体时间安排:
7月1日 上午 8:30——11:30(建明小区)
下午 2:30——4:30(快乐家、东兴小区、)
7月2日 上午 8:30——11:30 (皇庭轩、大明公寓、金碧园、)
下午 2:30——4:30 (中建七局、龚尚嘉苑、领世郡)
七、特别提示
1.实行入学登记制度。为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以适龄儿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作为其就近入学依据”的规定,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学校要实行入学登记制度,小学6年之内原则上每个家庭住址只接收一个家庭的学生入学。
2.报名登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儿童在长安区的入学资格。
3.录取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请家长在报名期间报名即可,无须提前排队。
招生咨询电话:85050369
2019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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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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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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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石家庄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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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河北青年报记者李梦颖、各学校官微
编辑:韩雅璐